書法難以言,蓋言難以達到書法。唐太宗酷愛書法,著《指意》以述其意。說到文末,只得說,“思與神會,自然而然,不知所以然而然矣。”
這也是中國傳統論書,即傳統中國人就清楚,有一大類的,是真實的,但人難以直接道說的。比如,弟子問仁,夫子從不下定義,多是就具體情景指點。子貢感歎,“夫子之言性命與天道,不可得而聞。”比如老子所謂的道,“道,可道,非常道。名,可名,非常名”。這類形而上的,就用遮詮的路子來說。
類似的,以技進于道的,包括藝術裏面也有此難以名狀者。既然不能陳述它,那就遮詮,更多是比喻。梁武帝說“王羲之書,字勢雄逸,如龍跳天門,虎臥鳳闕。”後來論述者也是如此,打比喻。書法,原本是人的生命姿態,那就用天地間的各種生命姿態來比喻,也是一個辦法。對此,米芾埋怨說,“徵引迂遠,比況奇巧”。其實,米芾自己也沒有更好方法。
至於現代一些書法評論者,原自不知書,使用現在的詞彙,滔滔不絕,眨巴眼糊弄近視眼,頗類傳銷,遂使聽者愈發糊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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